法律分析:
合同有效期屆滿后未清償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清償;如果債務人拒絕清償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違約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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