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遺囑生效的條件有:
1、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如果立了錄音遺囑,也應該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2、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本人書寫并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由立遺囑人授予他人代書的遺囑,也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個是代書人。代書后,代書遺囑在立遺囑人面前正確宣讀后,經立遺囑人認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字;
4、公證遺囑,立遺囑人請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公證遺囑在法律上是最有效的。為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保密;
5、無論立什么形式的遺囑,立遺囑人都必須具備行為能力。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不能立遺囑;
6、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規定,不得剝奪有撫養義務的繼承人的生命來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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