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資保險產品存在著一些法律問題,如未按照真實情況告知投保人、存在虛假宣傳、搭售、超期退保費用高等問題。投資人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應提高風險意識,加強盡職調查,選擇正規渠道投保。若遇到法律糾紛,可向保險監管機構投訴或尋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 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如實告知與保險標的有關的一切情況,否則,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保險公司在銷售保險產品時,應當講明保險計劃的內容、保費的數額、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權利和責任等條款,不得虛假宣傳,不得設立虛假的銷售業績目標。 第一百四十五條 保險公司不得搭售商品或者服務。 第一百五十五條 保險合同解除、解除后的退還保險費等問題,應當依照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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