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視土地的性質而定。依據現行的法律,我國的土地性質分為兩種: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這兩種性質的土地上房屋在遇到征收拆遷時,依據的法律、法規不同,導致的補償項目與補償標準略有差異。
1、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與戶口的關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對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即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如果不是所有權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戶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獲得安置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痹撘幎梢钥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的是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與戶口是沒有實質關系。
2、農村土地征收安置補償與戶口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p>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農村集體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補償費是歸村集體所有,即全體村民所有,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分配方案。是否屬于本村村民,決定了是否可以參與征地補償費的分配,而認定一個人是否具有村民資格,戶口是重要因素之一。
另外,安置補助費是對被征收土地上的農業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屬于被征收土地上的農業人口,直接決定了能否享受相應的安置政策。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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