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國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只是法官進行裁判時的參考依據。所以,如果出現同案不同判的情況,只能上訴。同案不同判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如果已經生效,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 可以向其所在縣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或者舉報 2、向該縣法院所在的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或者舉報 3、如果涉嫌職務犯罪,可以向同級檢察院反映或者舉報 4、向該縣法院同級的人大常委會反映或者舉報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或者中紀委舉報。 法官的基本職責是什么 在庭審中,法官的基本職責首先是查清案件事實,司法上稱之為事實審,其基本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這一職責要求法官必須當庭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發言,根據庭外的調查取證和庭審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查清與案件有關的每一個事實和情節,盡可能地恢復案件事實,訴訟活動中的直接言詞原則即體現在此。審判活動即使審和判的活動,審理是裁判的前提,審判中查清案件事實是審判活動的一個關鍵環節,因此查清案件事實也就是法官的首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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