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能改判嗎
是否能改判要看具體情況。
改判的情況有兩種:
1、“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即定錯罪名的應當改判;就算定罪名準確了,但是量刑畸輕或者畸重的應當改判。
2、“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發回重審)。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同案犯里面都發這些人所擔的角色是不一樣的,那么自然處罰也是不一樣的,而同案犯判決之后是否可以進行改判,還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 該內容由 石萬斌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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