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合并計入綜合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年收入六萬,社保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可以抵減。小時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是勞務關系,勞動者取得報酬時,應向稅務機關申報依法繳納稅款代開發票。繳納稅款:
一、增值稅為銷售額的3%;
二、城建稅為增值稅額的7%(市級行政區劃);
三、教育費附加為增值稅額的3%;
四、地方教育費附加為增值稅額的2%;
五、個體經營所得為銷售額的1.5%(核定定額個稅)。
一、小微企業每個月怎么申報納稅?
1、主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收入交3%的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收入的17%計算扣除購進所付的增值稅繳納。2、(1)城建稅按繳納增值稅的7%(縣城、鎮為5%、鄉、農村為1%)繳納;(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1%繳納;3、按分配的紅利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4、企業所得稅,按利潤的25%繳納。5、房產稅,每年按房產的原值70%的1.2%稅率繳納。6、其他:印花稅、有車交車船稅、土地使用稅等。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二、個稅匯算清繳公式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公式=(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計算結果為正數則需要補交稅款,為負數則可以申請退稅。其中:綜合所得收入額=工資薪金收入+勞務報酬收入×80%+特許權使用費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稅收入專項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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