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別人誘騙吸毒怎么處理
被騙吸毒在法律怎么解決行為人被騙而吸毒的,在法律上會這樣解決:如果行為人構成欺騙他人吸毒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誘、教唆、欺騙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被騙吸毒在法律怎么解決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二、擴展內容
本罪的行為人是構成本身最的實行犯并非幫助犯。刑法對教唆、欺騙行為都有明文規定的。本文針對這種嚴重危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作了明確規定。本文就相關內容作詳細解釋。
認定
(一)本罪與一般教唆犯罪的界限
二者有本質區別:
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侵害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又侵害了他人的身體健康。而后者侵犯的客體,則取決于所教唆犯罪的客體,如教唆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利。
2、罪名不同。前者是一個獨立罪名,吸毒行為法律上沒有規定為犯罪,而教唆他人吸毒的行為,法律上規定為獨立犯罪。而后者則不是獨立罪名,對于教唆犯,要按照他所教唆的罪來確定罪名,教唆犯屬于共同犯罪。
(二)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理
實踐中此類案件較多,對此定性認識不一,我們認為,如果具有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的故意,那么就是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而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僅是殺人和傷害的手段而已。如果致人死亡、傷殘的,能夠查明沒有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的心理,而對死亡和重傷僅有過失的,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重傷罪和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數罪,應擇一重罪處罰。
處罰
根據刑法第353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3款規定,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加重處罰事由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的;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癮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等。
從重處罰事由引誘、教唆、欺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從重處罰事由。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