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辦理或更換第二代身份證需要2個月時間,但交通不便的地區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超過30天。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人可以申請臨時居民身份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法律分析
身份證更換需多久
現在的第二代身份證,如果要辦理或者更換,需要2個月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拓展延伸
身份證遺失后如何重新辦理?
如果您的身份證遺失了,您需要采取一些步驟來重新辦理。首先,您應該立即向當地公安局報案,提供詳細的身份證信息和遺失的時間地點。然后,您需要準備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等。接下來,您需要前往當地公安局辦理身份證掛失手續,并填寫相關申請表格。辦理掛失后,您將獲得一張臨時身份證,該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為30天。在此期間,您需要重新申請辦理正式的身份證。請注意,具體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您在辦理前咨詢當地公安局或相關部門以獲取準確信息。
結語
身份證更換需要2個月的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后的60天內發放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可適當延長至30天。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證,可申請臨時身份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如果身份證遺失,應立即向當地公安局報案,并準備必要材料前往辦理掛失手續,期間可獲得臨時身份證,有效期30天,然后重新辦理正式身份證。請根據當地規定咨詢公安局或相關部門獲取準確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六條 居民身份證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一制作、發放。
居民身份證具備視讀與機讀兩種功能,視讀、機讀的內容限于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項目。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因制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的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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