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訴訟期間到期后可以繼續履行,但法院不會強制要求履行。合同糾紛訴訟期間不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超過20年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分析
一、合同在訴訟期間到期了可以繼續履行嗎
合同在訴訟期間到期了可以繼續履行。在訴訟時效已經屆滿的情況下,權利人已經沒有請求法院通過強制力保護其債權的法律權利,法院不會再強制要求義務人履行義務,義務是否履行,只能靠義務自愿為之。所以,如果義務人自愿履行義務了,權利人的受償是有事實根據的,法律予以保護。而義務人要求反悔,沒有法律依據,法律不予支持。
二、合同糾紛訴訟期間合同還有效力嗎
合同糾紛訴訟期間不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特別訴訟的時效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結語
結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合同在訴訟期間到期不影響繼續履行,但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二十年的不予保護。合同糾紛訴訟期間合同仍然有效,只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章 買賣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數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到期價款的,出賣人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章 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第五十一條 合同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合同標的為提供服務的,生成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交付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合同標的為采用在線傳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進入對方當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統并且能夠檢索識別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合同當事人對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章 買賣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條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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