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證需要一周到一個月的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居民身份證 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公民應當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申報換領新證,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在舊證有效期滿前將新證發給本人。 身份證異地換證補證都是可以實現的,但不是所有的轄區派出所戶籍部門均能辦理,各地要求有所不同,例如需要帶戶口本,到期身份證,居住證或者登記證明等,最好提前咨詢下。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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