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投資理財平臺應當向客戶提供完整、真實、準確、合法的信息,包括風險評估等相關信息。若平臺未提供或提供的風險評估信息不合法、不真實、不準確,導致客戶遭受損失的,平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當事人應當誠實守信,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損害合同目的,不得違背公序良俗?!?p>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預先披露的信息披露義務?!?p>3.《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二條:“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在客戶投資前,向其披露其投資行為的風險,并根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向其適當推薦投資產品或者服務,告知其投資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和可能帶來的收益等情況?!?p>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不得欺詐、強迫消費?!?p>以上規定表明,投資理財平臺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向客戶提供準確、真實、合法的風險評估信息,保證客戶權益不受侵害。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