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起付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100元,起付線以下的醫藥費用不予報銷。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不設起付線。
(二)報銷比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實行分段補償,符合報銷范圍內的醫藥費補償比例為65%。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分段補償,分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踞t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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