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的房子倒了征地能否補償
有宅基證可以補償,沒有的話則要和拆遷部門好好協商。房子倒塌屬于自然滅失,倒塌后應該及時申請重建,如果兩年內不重建,則算自動放棄宅基地使用權,拆遷時也不會有補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辦法: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即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宅基地糾紛如何解決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有三種:
(1)協商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3款規定: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于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對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宅基地糾紛還可以通過人民調解來解決。
人民調解是指在調解委員會(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員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進糾紛當事人互相諒解,平等協商,從而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對于有宅基證可以補償,沒有的話則要和拆遷部門好好協商。
房子倒塌屬于自然滅失,倒塌后應該及時申請重建,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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