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拿不到錢,可以先向用人單位進行協商,約定好合理的支付期限;若協商不成或協商一致后不履行的,農民工去當地的勞動局投訴、舉報;依法申請調解;或者依法去申請勞動仲裁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該內容由 劉傳賓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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