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是適于實用的新技術方案,年費逐年增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實施細則》,專利權人應自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如遇困難,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申請減緩繳費。
法律分析
實用新型專利是三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個人實用新型專利的年費前三年是每年600元,到第10年的時候每年要達到2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有關專利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法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減緩繳納有關費用。
拓展延伸
個人實用新型專利年費繳納方式及費用標準
個人實用新型專利年費是指個人持有的實用新型專利每年需要繳納的費用。繳納方式一般包括線上繳費和線下繳費兩種方式。線上繳費可以通過專利局官方網站或相關移動應用完成,需要填寫相關信息并選擇支付方式進行繳費。線下繳費可以通過銀行轉賬、郵局匯款等方式進行,需要向專利局提交相應的繳費憑證。費用標準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規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根據專利類型、有效期限、年費遞增規則等因素確定。建議個人專利持有人及時了解相關規定并按時繳納年費,以確保專利的有效性和權益的保護。
結語
個人實用新型專利年費是個人持有的實用新型專利每年需要繳納的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年費金額根據不同年份遞增,前三年每年600元,第10年每年達到2000元。為確保專利的有效性和權益的保護,建議個人專利持有人及時了解相關規定并按時繳納年費。繳納方式包括線上繳費和線下繳費,具體操作可參考專利局官方網站或相關移動應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十六條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修正):第三章 專利的申請 第二十七條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0修正):第五章 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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