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處罰標準及處理方式。晚上10點至早晨4點不查違停,專注查超載和超速酒駕。違章停車罰款200元不扣分,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扣6分罰款200元。違??删W上繳費,無扣分可直接繳納,有扣分需先確認違章和扣分后繳費。處理方式:抓拍違章去車管所辦理,現場貼條違章找開條的交警或持罰款單到銀行繳費。
法律分析
一、交警一般幾點不查違停
一般晚上10點以后到早晨4點的這個時間段不會查違停,這時候就算有交警,也是查超載和超速酒駕的。
二、違停怎么處罰
一般道路違章停車,罰款200元不扣分,而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或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內停車,均會受到扣6分并罰款200元的處罰。
違章停車行為處罰標準:
(一)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利用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
(二)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三)機動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
三、違??鄯謫?p>(一)我國所有地區的違章停車被貼條,不會扣分,只罰款,一般是200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違??梢跃W上處理嗎
可以的,如果違章沒有扣分的話,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繳費機或網上繳納罰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寶等繳納罰款的;但如果有扣分的話,那就必須先去交警隊確認違章和扣除分數后,才能繳納罰款的。異地違章處理的最好是去違章地區的交警隊接受處理,防止在駕照本地處理了而異地違章記錄無法消除的現象。
交通違章的處理:
(一)以抓拍為主的違章,例如超速,違規停車,不系安全帶等,這樣的違章只要持機動車行駛證,本人的駕駛證,到車輛所在地的車管所辦理。那里有一個專門處理此事的窗口。
(二)以現場貼條的違章,現場開據罰單的為主。前者要持條到交警隊找到當時給你開條的交警,讓他給開個罰款單,到銀行交完錢就完事了,這樣的一般是違停。而后者直接持罰款單到銀行直接交罰款就可以了。
結語
違章停車行為處罰標準明確,一般違停罰款200元不扣分。晚上10點至早晨4點是交警不查違停的時間段,重點查超載、超速和酒駕。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或應急車道內非緊急情況下停車,將受到扣6分并罰款200元的處罰。違??梢跃W上處理,無扣分的違章可直接在工行自助繳費機或網上繳納罰款。有扣分的違章需先去交警隊確認違章和扣分后再繳納罰款,異地違章最好去違章地區的交警隊處理,以消除異地違章記錄。處理方式根據抓拍和現場貼條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章 行政強制措施適用 第二十九條 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乘員、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消除違法狀態:
(一)違法行為人可以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的,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將超載的乘車人轉運、將超載的貨物卸載;
(二)違法行為人無法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的,對超載的乘車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聯系轉運;對超載的貨物,應當在指定的場地卸載,并由違法行為人與指定場地的保管方簽訂卸載貨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違法狀態的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違法狀態消除后,應當立即退還被扣留的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章 行政強制措施適用 第三十條 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十日;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至十五日。核實時間自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補辦相應手續,或者接受處理之日起計算。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扣留車輛的,扣留車輛時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有關規定執行。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章 行政強制措施適用 第二十五條 采取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二)、(四)、(五)項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三)制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
(五)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注明,即為送達。
現場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不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