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了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內容,包括八級傷殘賠償金額的具體項目,人身損害賠償所需的證據,以及人身損害賠償的特征,其中包括受害人只能是公民、損害賠償的對象是財產損失等。
法律分析
一、人身損害賠償傷殘鑒定八級能賠償多少錢
人身損害賠償傷殘鑒定八級能賠償的錢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人身損害賠償證據需要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需要證據如下:
1.原告的損害與被告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即被告在何時何地為什么原因實施了何種違法行為給原告造成了什么樣的后果的證明材料。
2.提供醫院證明傷勢的診斷書、病歷卡、醫藥單據、包括醫藥費、治療費、化驗費等如致殘的還必須有鑒定書。若轉院治療的,應提供醫院同意轉院或的確需要轉院的證明。
3.要賠償護理費、營養費的,應當提供主治醫生開具的批準專人護理,需要補進營養等證明。
4.賠償誤工費的,應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因誤工而減少的實際收入損失(包括減少的工資、獎金等)的證明,若無固定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
三、人身損害賠償具有什么特征
人身損害賠償的特征有:
1.侵權行為的受害人只能是公民,法人不能構成人身損害賠償的受害人;
2.侵權行為的客體包括身體權、健康權和生命權;
3.人身損害賠償賠償的不是人身傷害或死亡這一損害事實的本身,而是這種損害所造成的財產的損失。人身損害造成的損失可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后已得或必得的財產利益的減少,即人身權利受到不法傷害后,受害人所必須先行支付的一切財務開支。間接損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傷害后可得的財產利益的喪失。
結語
人身損害賠償具有明確的特征。首先,只有公民才能成為侵權行為的受害人,法人不在其中。其次,侵權行為的客體涵蓋身體權、健康權和生命權。最重要的是,人身損害賠償并非賠償人身傷害或死亡本身,而是賠償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這種損失可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前者指受害人在受傷后必須支付的財務開支,后者指受害人在受傷后失去的財產利益。因此,在進行人身損害賠償時,需要提供與被告有因果關系的證據、醫療證明、護理費批準、誤工損失證明等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修正):第五條 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因第三人的行為遭受人身損害的,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有權請求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被幫工人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修正):第四條 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幫工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修正):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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