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區的商品是不可以開增值稅發票的,其中的商品中為對境外銷售的部分是不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對國內銷售的部分因由購買方繳納增值稅,所以同樣不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的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發票限于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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