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居住權的時間要看當事人約定或居住權人的死亡時間。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規定,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條規定,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第三百七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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