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人員在就業和生活保障方面有一定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就業指導和培訓,當地政府幫助安置生活,無勞動能力的人員可獲得救濟。刑滿釋放人員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法律分析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刑滿釋放的人員在就業和生活保障方面有了一定的保障,如該意見第六項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對刑釋解教人員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信息,刑釋解教人員參加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再就業定點單位培訓的,經考核合格并實現就業后,可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減免培訓費用。同時,《監獄法》對刑滿釋放的人員也有規定,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五條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書?!吨腥A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六條罪犯釋放后,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吨腥A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拓展延伸
提前釋放的條件和程序
提前釋放是指在服刑期間,根據一定的條件和程序,使服刑人員提前獲得自由。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促使服刑人員提前釋放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表現良好、認罪悔罪、積極改造、協助偵查破案、重大立功等。具體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請、評估審查、法院裁定等。條件和程序的具體要求可能因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而有所不同。在決定是否提前釋放時,法院會綜合考慮服刑人員的行為表現、社會危險性評估、被害人意見等因素。提前釋放旨在鼓勵服刑人員改造自新,回歸社會,實現二次社會融入,同時也需要保護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
結語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和《監獄法》的規定,刑滿釋放人員在就業和生活保障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就業指導服務和就業崗位信息,并為參加再就業培訓并成功就業的人員減免培訓費用。當地政府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安置生活,并提供救濟給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人員。刑滿釋放人員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提前釋放是根據一定條件和程序使服刑人員提前獲得自由,旨在鼓勵改造自新、回歸社會和保護社會安全。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九章 執行刑罰 第四節 對又犯新罪罪犯的處理 第三百一十六條 被剝奪政治權利、管制、宣告緩刑和假釋的罪犯在執行期間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對留看守所執行刑罰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銷假釋的,應當根據偵查、審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執行看守所收監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罰的執行 第一節 收監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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