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全員停工待崗,企業可以單方面執行,單方面執行是不需要經過員工同意的,但要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支付工資,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北京地區沒有提供勞動的,最低生活費為最低工資的70%。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相關法律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合伙人不同意散伙要怎么辦,公司降薪員工不同意怎么辦
要以合伙協議為準,沒有約定的按合伙企業法規定處理。退伙之前要進行合伙清算,這樣才能知道你在退伙時應得的財產,包括你入伙時和經營期間應得的部分。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六條,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母公司不同意員工離職怎么辦
企業派遣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是屬于變更勞動內容的行為,企業需要與勞動者協商,如果職工不同意的,不能強制執行。
公司安排員工調崗不同意怎么辦
公司安排員工調崗,員工不同意的處理方法:
1、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則公司無權擅自調崗。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視為用人單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權,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或因勞動者個人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導致,即調崗具有必要性;調整工作崗位后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2、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調整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需要,且調整后勞動條件與原崗位基本相當,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和其它違法情形的都屬于惡意調崗。如果用人單位調整崗位不符合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拒絕,強行調整崗位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不同意調崗公司可以辭退嗎:
1、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調崗,需要經過勞動者的同意,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于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
調崗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的規定可以調崗;
2、勞動者與原始工作崗位的能力不符;
3、調崗必須是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必然需要;
4、調崗職位必須與原職位有關聯,待遇必須與原待遇持平或上升,而不得下降;
5、調崗必須符合員工實際情況,人職匹配越高越好。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員工提出離職被用人單位不同意怎么辦
員工辭職,是通知用人單位,而不是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所以,凡是員工辭職的,只要履行了提前預告義務,預告期滿后,除雙方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留下員工繼續工作。同時,在預告期內,雙方都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提前或延后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工資由哪些組成,公司不發工資怎么辦
員工工資的組成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該內容由 吳贊業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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