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起算點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根據民事權利主體行使請求權的情況來確定起算點,一般是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具體計算方法包括約定履行期限、主張權利時起算、附條件或附期限的債權、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等。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超過二十年的不予保護,特殊情況可延長。
法律分析
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如何確定債權請求權訴訟時效的起算點
訴訟時效起算的基礎是民事權利主體能夠行使請求權。能夠行使請求權,但卻不行使,訴訟時效便從此開始起算。訴訟時效開始起算的時間一般是權利主體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萬別,因此,具體到各個案件,其時效的起算點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幾種計算方法: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開始起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起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6、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后經檢查確診并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法律的特別規定。以上就是律師為大家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相關法律咨詢或者其他事項不明白的也可以致電在線律師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睹穹ǖ洹返谝话侔耸藯l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結語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的起算點一般是權利主體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具體的起算點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如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若有特別規定,應依照其規定。若訴訟時效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但特殊情況下可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如需進一步咨詢,可致電在線律師解答。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 第十九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新的協議,債權人主張義務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貸款人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能夠認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的義務的,對于貸款人關于借款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主張,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 第三條 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當事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 第十七條 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
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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