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用房屋進行拆遷的,如果已經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獲得一定經濟補償的。根據國家對于拆遷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需要進行拆遷的話,要對拆遷人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補償,而承租方的賠償就在這其中。房東可以在跟拆遷辦或者是第三拆遷方進行協商賠償,對其進行說明。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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