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傷傷殘鑒定標準是依據《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準》的規定,里面對工傷傷殘等級分為十級,各個級別都有做非常詳細的分類說明:依據被鑒定人治療后遺留的組織器官損害及功能障礙,工作學習、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能力喪失的程度,參照醫療和護理依賴的狀況,將殘疾分為十級,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
一、什么是傷殘鑒定?
1、傷殘鑒定,是傷殘程度與勞動能力的鑒定。鑒定時主要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十級分類法、職業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和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分類表等。
2、傷殘鑒定,是受害人(或原告)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進行索賠的依據;傷殘鑒定書則是確定受害人(或原告)是否殘疾、殘疾程度的重要證據。
3、根據傷殘鑒定的殘疾程度,從輕到重分為十級,其中最輕的為十級,殘疾賠償率為10%;最重的為一級,即受害人(原告)為植物人狀態,殘疾賠償率為100%。
4、對于故意或過失傷害致人殘疾或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的民事賠償,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5、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勞動能力認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認定。根據勞動能力喪失程度,分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幾級傷殘怎么鑒定
傷殘鑒定可分為十級,一級最嚴重,十級最輕微。具體級別依托于職工工傷職業病致殘等級的勞動能力鑒定,還包括人身損害護理依賴程度來進行評定,都是有國家標準的。鑒定方式主要是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鑒定機構需要有相應的資質。傷殘鑒定依據器官確實傷害和功能障礙程度來進行評價,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系。
三、醫療事故評殘等級標準是什么呢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出臺的醫療事故標準,例舉的情形是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后果。并且該標準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
也就是說,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屬是由于工傷事故來醫療機構求診、治療,并且發生醫療糾紛造成傷殘的其傷殘標準可以作為日后,與所在單位要求工傷待遇的依據和標準。兩者的鑒定標準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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