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我國政府一貫重視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并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作出了巨大努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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