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擔保人代位權是指的是當債務人無法履行約定的債務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代為履行。擔保人代位權的行使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債務人發生違約情形、債權人要求代位等。同時,擔保人代位權的行使應在合法有效范圍內,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第三款: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請求擔保人履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擔保人有權對債務人代位行使擔保權利;但是,應當妥善行使擔保權利,不得損害債權人利益。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擔保人對當事人主張代位權,應當將規定在擔保合同的代位條款及有關證據提交給人民法院。
因此,擔保人代位權的行使需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在擔保合同簽訂之前,擔保人應仔細閱讀擔保合同相關條款,保障自己的權益。在行使擔保人代位權時,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積極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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