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不可申請去異地工作,因為緩刑是必須接受社區矯正的,離開所在地將無法進行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并按照考察機關規定報告活動情況,遵守會客規定,離開居住地需獲得考察機關批準。
法律分析
緩刑期間不可以申請去異地工作。
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事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目前判緩刑是接受社區矯正,按照監管規定一般不得離開所在的縣市區,也就是不能離開本縣,如果是市轄區,可以在各個區活動。
如果罪犯被判緩刑會留案底嗎?
1、判處緩刑的也屬于形式案件,刑事處罰。那么法院肯定會留下犯罪記錄。只要是犯罪記錄都會被永久保存,并且不能消除。
2、緩刑是一種法律寬恕的判決,它主要針對犯罪情節較輕和影響一般的罪犯(暴力犯罪除外),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只是不用進監獄服從而已。但是你要接受派出所、司法所、社區的綜合監管與考察,隨叫隨到不能離開當地,保持2聯絡暢通。
綜上所述,判緩刑原則上不可以去外地工作。因為緩刑是必須接受社區矯正的,矯正對象去外地工作,矯正人員就沒辦法對其進行監管了,所以原則上,不準去外地上班,您清楚了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結語
緩刑期間,禁止申請異地工作。緩刑是對犯罪行為人的一種寬大處理方式,但仍需接受社區矯正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按規定報告活動情況,遵守會客規定,并在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搬遷時,需經考察機關批準。因此,原則上不允許在緩刑期間去外地工作,以確保矯正監管的有效性。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