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承保范圍有貨幣匯兌險、以及還有征用險、再者就是違約險、同時還有戰爭和內亂險、最后就是其它非商業性風險,對于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最主要就是為投資者提供政治性的風險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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