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買工傷保險違法,因為按照規章,如果單位沒有工傷保險出了工傷,那么按照法律規章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依照規章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改正;
2、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規章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各項待遇全部由單位負責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