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超過十五天上訴期之后,就不能上訴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在上訴期滿后當事人沒有上訴的,那么判決即發生法律生效,當事人就不能上訴了。所以如果超過十五天的上訴期就不能上訴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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