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緩刑的人除未成年犯罪記錄被封存的,能查到犯罪記錄。犯罪記錄是指是犯過罪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在公安局留下的記錄。被判緩刑說明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且需要受到刑事處罰,所以會留下犯罪記錄。
法律分析
被判緩刑的人除未成年犯罪記錄被封存的,能查到犯罪記錄。犯罪記錄是指是犯過罪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在公安局留下的記錄。被判緩刑說明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且需要受到刑事處罰,所以會留下犯罪記錄。
拓展延伸
緩刑犯犯罪記錄公開嗎?
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對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因此,緩刑犯的犯罪記錄并不會公開。但是,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數罪并罰)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綜上所述,緩刑犯的犯罪記錄不會公開,但是對于累犯以及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緩刑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結語
因此,被判緩刑的人應該積極接受刑罰,并努力改正錯誤,避免再次犯罪,以免對個人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加強監管,確保緩刑犯遵守緩刑考驗,不再次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四條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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