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代簽租房合同無效。房屋租賃過程中,代理人代為簽訂租賃合同是否有效。眾所周知,代理人的代理權來源于法律規定或委托人的委托授權。因此在法律規定或者委托人授權的情況下,代理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雖然是由代理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但合同當事人仍然是委托人而不是代理人,這是合同的基礎。權利和義務屬于委托人,而與代理人無關。
一、委托代理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委托代理簽訂合同需要注意:
1、代理人要慎重選擇,委托人應當審查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委托人應當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專業資格或者經營資格;
2、委托事項明確,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因此,委托事項必須具體明確;
3、授權范圍明確,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4、代理期限明確,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履行委托代理行為的具體期限。支付報酬明確。委托合同分為免費委托合同和有償委托合同。
二、法人授權委托書具備法律效力的規定?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即只要委托人在授權委托書中表明了代理人、所代理事項、權限和時間,加蓋了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即該委托具有效力,
另外在民事訴訟中,若要請律師或者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的,必須向法院遞交書面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無權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