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中介的協議算購房合同嗎
1、房產中介的協議不算購房合同。與房產中介簽署的協議屬于居間合同,不是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是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購房合同原件丟了怎么辦
對于購房合同丟失,是可以到相應部門進行補辦。只要當時的房子在購買時辦理的是合法的手續,那在政府部門的系統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補辦丟失的材料即可。
1、如果購買的是現房。
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購買的是期房。
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開發企業應當予以協助,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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