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一般情況下是只有使用權的,而農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請房產證的。經過規劃建設辦批準建設及驗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應向當地房管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房管部門在受理后會檢查相關資料,并將申請登記的事項在村集體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有異議不成立的,將登記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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