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遺產的分配如下:
1、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分配,沒遺囑的按法定順序繼承;
2、丈夫死了遺產需要通過合法的繼承方式進行分配;
3、沒有遺囑、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繼承。
一、遺產保管人的條件如下:
1、被繼承人去世時存有遺產的人,都是遺產保管人;
2、妥善保管遺產是遺產保管人的法定義務;
3、遺產保管人對于遺產的權利限于保管,沒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
4、遺產保管人對于遺產的保管期止于該遺產移交至合法權利人。
二、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繼承份額不平等的情形有:
1、對生活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
2、對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繼承人協商同意不均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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