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法律的要求,新人雙方要去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如果兩人中有一人戶口在異地,那么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如果兩人的戶口都不在異地,那么登記手續是無法辦理的,仍舊要回到原籍地辦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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