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鐵路退票手續費主要是根據鐵路部門的規定,根據距離開車的時間長短以及購買時的鐵路票票價來收取的。收取范圍為票價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一般在鐵路運輸開車前的十五天以上事不收取退票手續費的,開車前二十四校內才想起要退票的話,手續費的收取的最多的,即收取票價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火車票退票手續費的規定: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新規定實行梯次退票,網上退票手續費和其他退票方式扣費無異。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辦理車票改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改簽或變更到站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