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糾紛的解決途徑及安置費計算標準。對于征收方不履行補償協議的情況,可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糾紛的救濟途徑包括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安置費計算標準包括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損失賠償費等。補償方式包括金錢補償和等價置換。
法律分析
一、房屋拆遷5年,征收方不履行征收安置補償協議,怎么辦
1.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糾紛的救濟途徑
1.對于拆遷決定或者拆遷補償安置裁決不服提起的訴訟,在性質上屬于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2.對于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裁決。
3.當事人之間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后,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適當的,當事人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對于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未經行政裁決,而強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除的,當事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三、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2.補償方式分為兩種:
(1)一種是金錢補償,即根據農民被損失利益的總價值折合成人民幣進行補償;
(2)第二種是等價置換,即農民可以在政府規劃區域內本著多退少補的原則選購商品房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結語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若征收方未履行征收安置補償協議,可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對于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糾紛,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房屋拆遷安置費的計算標準包括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損失賠償費等。補償方式可為金錢補償或等價置換。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應依法尋求合理的救濟途徑,確保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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