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簽的不定時工作制加班費沒給夠怎么投訴
加班費沒有達標,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并說明加班的時間和應當支付的加班費用,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2、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二、哪些企業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對于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都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規定》的有關條款,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以便安排勞動者休息。其工資由企業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工資分配辦法,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完成勞動定額情況計發。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對于勞動合同在進行確定的時候,是需要確定雙方當事人存在著事實的勞動關系的,并且如果延長勞動者的加班時間的話,必須要進行,一定加班費用支付。否則的話就是屬于一種違法行為,可以投訴。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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