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2023如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一)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筑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二)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宗地圖。
(三)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四)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五)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二、無證危害
(一)難以知曉設定抵押權的情況
有些房地產開發商由于資金不足,便用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銀行做貸款抵押。而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購房人如果不要求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的抵押,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一旦房地產開發商無力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將依法拍賣該土地使用權,并從價款中優先受償。而此時房地產購買者的合法權益將很難得到維護。
(二)難以發現開發商違規用地的事實
有些開發商一味追求經濟利益,在建設用地手續不全甚至沒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就進行房地產開發。購房者不注意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就無法發現自己購買的是無土地使用權的違規建筑。此時開發商或是逃之夭夭或是無力賠償,最后受損失的還是購房者。
(三)無法進行二手房交易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上市交易,必須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許多業主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方才想到去找開發商要求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但此時開發商多已人去樓空。這就給想要交易的房主帶來了很大麻煩,也影響到了二手房市場的發展。
在我國的先階段,所有的土地都是屬于國家所有的,任何的企業和公民在使用國有土地時,都要先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稅,同時也要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在土地使用證中也會寫明土地的具體類型以及土地使用期限等信息,如果在土地到期后,也是需要及時的辦理續期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六十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六條,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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