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在前夫家拆遷可以分到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款是給房屋所有人的,能不能獲利拆遷補償與戶口無關,如果是征收農村土地拆遷的,在征收公告前有戶口的,可以獲得征收補償款。你能獲得的利益附屬于前夫家,數額為:有你的戶口他們能獲得的安置補償金或產權置換面積對應的價值減去沒有你的戶口他們應獲得的安置補償金或產權置換面積對應的價值。
遷戶口的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簽發《準遷證》;
6、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綜上所述,雙方雖然已經辦理離婚,但出于種種原因,戶口并未遷出。如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按照戶口給予拆遷補償安置的,戶口未遷出的被拆遷人有權要求按照相應份額分配拆遷補償安置款。當然,如果雙方有相關協議且房產分割清楚,或者離婚后戶口就已遷出的,又或者按照補償安置方案對房屋產權人進行補償的,則拆遷補償款應歸房屋產權人所有,另一方無權主張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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