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以下責任:1、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其他股東出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2、對設立行為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3、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以下責任:1、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公司的債務負連帶責任,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2、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損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以下責任:1、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公司的債務負連帶責任,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2、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損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以下責任:1、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公司的債務負連帶責任,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2、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損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法律責任
發起人發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責任:1、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其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2、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3、發起人發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法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發起人補足其差額;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投資方式有哪些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出資方式的要求,可以用于出資的有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等,以實物、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等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不得高估。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該內容由 姚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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