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應在事故發生30日內提交,延期需得到社保部門同意。未按規定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可在1年內直接向社保部門申請。省級社保部門應辦理工傷認定,但根據屬地原則,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級社保部門也可處理。未及時提交申請的用人單位需承擔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費用。
法律分析
當地人社局負責工傷認定?!豆kU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拓展延伸
工傷認定程序及相關部門管轄范圍
工傷認定程序及相關部門管轄范圍是指在發生工傷后,根據法律規定,由特定的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并確定責任歸屬。一般情況下,工傷認定程序包括申報、調查、評定和裁決等環節。具體的部門管轄范圍會根據不同的國家或地區而有所不同,但通常涉及勞動保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等。這些部門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工傷案件進行調查、審查證據,并最終做出認定決定。工傷認定程序及相關部門管轄范圍的確立,有助于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確保工傷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結語
工傷認定程序及相關部門管轄范圍的確立,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確保工傷案件能夠得到公正處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后,應及時向所在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申請,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有權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包括申報、調查、評定和裁決等環節,相關部門會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調查、審查證據,并最終做出認定決定。這一程序的建立有助于確保工傷案件的公正處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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