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項目經理未用公章簽的合同如果在委托權限內的有效。依法訂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項目經理經公司內部機構授權,是可以對外以公司的名義訂立合同。該合同對公司發生效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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