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離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擔小孩撫養費,或小孩已經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撫養費。支付撫養費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是根據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則,如果夫妻一方在離婚后,自愿承擔全部撫養費,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擔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約定不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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