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無效。我國民典法對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不用孩子的撫養權協議是無效的。因為該撫養協議并沒有真實表達該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并且已經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了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條 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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