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對于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關系,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信用證有效期到底是多久
即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即期信用證。
一般即期信用證的期限為一個月到三個月之間。
《國際慣例》規定:有效期是由開證人決定的,一般開征申請人會定在交貨期20天左右。規定受益人議付應該在出貨15-21天,出貨這個概念有籠統,有的時候開證人要求是進倉后15--21天,有時候是船開15--21天,有時候是提單簽發日15--21天,這取決于開證人。另外,國際慣例中規定,議付行收到議付單據后2周內必須給與議付。
商標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一臺老虎機到底能判多久
一臺老虎機判刑多久要根據他的營業性質,以及涉及的賭資的多少來決定的。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事案件到底多久審判
刑事案件法院開庭后,一般二個月以內宣判。
到底如何刑事案不用起訴?
關于到底如何刑事案不用起訴?的法律問題。
一、到底如何刑事案不用起訴?
1、檢察院審查刑事案件后,若是發現刑事案已經過了追訴時效,那么不會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附條件不起訴的情形
(1)主觀方面惡性較小,或具有過失、受騙、被脅迫等;
(2)平常表現較好,屬偶發性犯罪的;
(3)犯罪后具有認罪、悔罪表現,不具有重新危害社會或者串供、毀證、妨礙作證等妨害訴訟進行的可能;
(4)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5)犯罪嫌疑人不屬于流竄作案、有固定住址及幫教、管教條件;
(6)犯罪嫌疑人與被害方均對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無異議。
二、檢察院通知退贓還會起訴嗎?
1、檢察院通知退贓還有可能會起訴。
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具有以下三種情形:
(1)法定不起訴(絕對不起訴)
法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這種情形稱之為絕對不起訴。
(2)酌定不起訴(相對不起訴)
酌定不起訴的適用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①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②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
(3)證據不足不起訴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的,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這種不起訴的適用前提是案件必須經過補充偵查。這里需要指出,所謂“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并不意味著檢察機關有權在起訴與否之間做出自主選擇,因為證據不足屬于不具備起訴條件的情況,因而不能提出起訴。
2、檢察院通知退贓也不一定就是結案了,因為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都是可以退贓的,嫌疑人主動退贓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檢察院審查刑事案件后,只有確定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后,才會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若是決定不予起訴,那么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當然就不用承擔刑事處罰。如果刑事案件有受害者,那么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后,會將不起訴的決定書寄送會受害者。
相關內容:法定不起訴和酌定不起訴的情形分別是什么?
起訴是刑事訴訟程序的開端,起訴要符合哪些條件?刑事訴訟中有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和存疑不起訴幾種情形,那么分別的情形是什么?本文對刑事訴訟起訴環節作了詳細介紹,詳情請看下文。
一、法定不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定不起訴適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酌定不起訴的情形有幾種
酌定不起訴:又稱相對不起訴或裁量不起訴。是檢察官根據起訴便宜主義對自己擁有的訴權的舍棄而決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必須是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4、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
5、在犯罪過程中自動終止或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
7、被脅迫誘騙參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輕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較重而有立功表現的。
為了便于記憶,有以下記憶方法:
1、在國外受過刑事處罰。
2、聾啞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從犯、脅從犯。
5、預備,中止犯。
6、防衛過當、緊急避險。
證據不足不起訴(體現存疑不起訴,疑罪從無的原則):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前提是案件必須經過補充偵查, 沒有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適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
(2) 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
(3)據以定罪的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自訴的三種類型:
(1)告訴才處理案件(絕對自訴案件):包括侮辱誹謗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相對自訴案件):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重婚案,遺棄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識產權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該內容由 曲興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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