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繳費基數是,上年度當地月平均薪資的60%-300%之間。員工薪資在區間內的,就按照實際薪資作為基辯桐圓數。 所以,一般薪資3000,社保申報基數為3000。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輪蔽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攜塌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