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工業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50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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